名人教子的共同點:不留錢財
我國歷代名家名人教子治家各有其術,而不愿留錢財給后代是大多數(shù)人的共同點。
愛國華僑陳嘉庚先生把全部財產(chǎn)捐給自己在國內辦的集美學校,先生對子女回國安家作了如下規(guī)定:每人每月發(fā)給25元生活費。
革命先輩張聞天把組織歸還的凍結存款和補發(fā)的工資4萬余元讓妻子劉英全部交給黨組熾,他在病床上還再三囑咐;千萬不要留給孩子。
然而當今有不少家長,尤其是那些獨生子女的父母,他們不是于方百計教育子女發(fā)奮讀書,努力工作,而是想方設法為下一代積累錢財,不惜花重金買地建房,添置高檔家俱,而在精神方面留給后代的卻是很少很少。人貴有志,如無志,則不能主。不能立,縱有萬貫財產(chǎn)也會揮霍一空。
因此,奉勸天下為父母者,要教育自己的后代從小就要立志,熱愛勞動,熱愛祖國,勤奮學習,以利將來自立于社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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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草明????來源:育兒網(wǎng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