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生活是一種帶有強烈感性色彩的投入,如果雙方感情上的裂痕非常大的話,那么,他們之間的性生活就無從談起。
從男性方面來講,大多數(shù)男士可能仍然會與在感情上已經(jīng)不再接受自己的妻子去完成性交,這一點從根本上說是生理欲望在這里起了作用。兩個人鬧矛盾之后,性生活次數(shù)自然會大為減少。男性雖說也有性欲望,總的還是可以勉強克制的,但這種狀態(tài)不可能持續(xù)長久.如果他們沒有去追求婚外性行為,也不肯采取自慰方法,那么,在婚內(nèi)解決,就成了必然的選擇。有些男人性情比較粗暴,他們甚至會強行行事,認為“既然還沒有離婚,你還是我的妻子,我的要求就是受法律保護的,你就有義務來滿足我”。這無疑給本來就有的“傷口”上撒了一把“鹽”,后果不堪設想。
從女性方面講,有一部分女性對眼前的婚姻已完全不感興趣了,有時候是她們主動提出離婚,但她們對丈夫還是存在一定感情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她們很有可能一反常態(tài),主動要求與丈夫維持性生活,以此作為以前婚姻生活結(jié)束的一種標志和紀念。甚至還有些女人,她們明明知道離婚的過錯在自己,但是,出于各種原因卻不愿意知錯就改.便用這種特殊的方式來予以補償,以此來減輕自己的內(nèi)疚感。遇到這類情況,但愿男性不要發(fā)生誤會才好,要知道女人天性是情感的俘虜,離婚前也一樣。
入的感情是奇妙而復雜的,發(fā)生在離婚前的性行為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的但是,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也不管有沒有性生活,正確認識現(xiàn)實的婚姻狀況才是最為重要的,不要簡單地把有無性生活當作婚姻關系是否正常的“標桿”,以免誤入歧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