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應(yīng)對孤獨癥兒童的不適當行為
產(chǎn)生行為的根本原因就是——需要。然而行為又具有以下特點:絕大部分行為是習得的,也可以經(jīng)由學習而改變;行為受到前事刺激和行為后果的影響;行為皆有其意義。孤獨癥兒童的不適當行為也是具有其特定的功能的。
一.不適當行為的功能:
1.社會性正增強:獲得喜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
2.社會性負增強:逃避、避開厭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
3.自發(fā)性正增強:獲得感官上的滿足;
4.自發(fā)性負增強:避免、減少感官或身體上的不舒適感。
二.不適當行為的處理原則:
1. 改變現(xiàn)有的連結(jié),也就是切斷前事、行為、結(jié)果的連結(jié);
2. 削弱、減少因增強物的提供而助長其行為;
3. 以增強方式建立替代行為;
4. 避免無效甚至有反效果的處理方式;
5. 記錄有效的方式,供他人或日后參考。
三.孤獨癥兒童自我刺激行為的功能與可行的處理方式:
產(chǎn)生行為的根本原因就是——需要。然而行為又具有以下特點:絕大部分行為是習得的, 也可以經(jīng)由學習而改變;行為受到前事刺激和行為后果的影響;行為皆有其意義。孤獨癥兒童的不適當行為也是具有其特定的功能的。
一.不適當行為的功能:
1.社會性正增強:獲得喜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
2.社會性負增強:逃避、避開厭惡之物、活動、情境;
3.自發(fā)性正增強:獲得感官上的滿足;
4.自發(fā)性負增強:避免、減少感官或身體上的不舒適感。
二.不適當行為的處理原則:
1. 改變現(xiàn)有的連結(jié),也就是切斷前事、行為、結(jié)果的連結(jié);
2. 削弱、減少因增強物的提供而助長其行為;
3. 以增強方式建立替代行為;
4. 避免無效甚至有反效果的處理方式;
5. 記錄有效的方式,供他人或日后參考。
三.孤獨癥兒童自我刺激行為的功能與可行的處理方式:
意義(功能) |
消極性處理 |
積極性處理 |
發(fā)展性處理 |
休閑娛樂的一種 |
給予厭惡刺激
限制
忽視 |
轉(zhuǎn)移注意力
差遣
設(shè)定時間 |
教導休閑活動
增加參與活動的機會
加強辨別學習 |
抒解情緒
(精神安定劑) |
給予厭惡刺激
限制
安撫 |
轉(zhuǎn)移注意力
減少可能引起情緒變化的情境
預(yù)告可能改變或影響情緒的事件 |
教導正確的情緒表達方式 |
逃避的手段 |
給予厭惡刺激
限制
安撫 |
檢討課程的難易度
教材、教法、增強策略的適當?shù)?BR> 轉(zhuǎn)移注意力 |
教導正確的表達方式
修正或維持 |
快感的獲得 |
給予厭惡刺激
限制
安撫 |
快感的阻斷 |
教導相關(guān)聯(lián)的行為
教導其他可獲得快感的行為 |
引起注意 |
給予厭惡刺激
限制
安撫
忽視
給予注意 |
增強其他合適的行為 |
教導相關(guān)聯(lián)的行為
教導其他可引人注意的行為(方式) | | 根據(jù)行為治療的原則,主張盡量使用積極的、發(fā)展性的處理方式比使用消極性的處理方更為有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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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編:sun????來源:育兒網(wǎng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