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兒童液體療法的補液原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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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液體療法的原則是什么?

  答:液體療法的原則是先快后慢、先濃后淡、先鹽后糖、見尿補鉀、防驚補鈣、不鎂。補液方案的制定需要做到定量、定性、定速,也就是說首先根據(jù)病史、臨床表現(xiàn)及必要的實驗室檢查結果,綜合分析水和電解質紊亂的程度、性質,確定補液的總量和組成,繼而確定補液步驟和速度。

  如何確定患兒需要補充的液體量?

  答:補液總量應包括補充累積損失量、繼續(xù)損失量及供給生理需要量三個方面。累積。損失量是指自發(fā)病到補液時所損失的水和電解質的量。繼續(xù)損失量是指補液開始后繼續(xù)丟失的液體量.如因繼續(xù)嘔吐腹瀉損失的液體。臨床工作中根據(jù)對脫水程度的評估來計算累計損失量的多少,原則上第一個24小時嬰幼兒輕度脫水補液應<50ml/kg,中度脫水補50~1OOml/kg,重度脫水補100~120ml/kg。補充繼續(xù)丟失量按30ml/(kg.d)計算,供給生理需要量按60~80ml/kg計算,但實際應用時先按上述量的2/3給予,以上三部分合計輕度脫水90~120ml/kg,中度脫水120~150ml/kg,重度脫水150—180ml/kg。學齡前兒童及學齡兒童應酌減1/4~1/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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